【轉載SteelWorld全球鋼訊網 蔡進益 報導】
有鑑於鋼鐵為空氣污染物主要排放源,原台中縣於88年依據空氣汙染防制法授權訂定鋼鐵業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,
合併升格後,台中市101年進行修訂,完整納入一貫煉鋼程序,以更嚴格的標準進行管制。
為此,台中市政府正式啟動第3次鋼鐵業加嚴作業,
於6月9日預告「台中市鋼鐵業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、第5條修正草案」;
排放標準施行後,成為全國最嚴格的管制標準。
台中環保局官員表示,鋼鐵業是台中市排放量第2大的固定汙染源,
今年啟動「第4次電力業加嚴作業」外,鋼鐵業加嚴標準一併修訂;
鋼鐵業加嚴標準修正秉持「先公後私」、「先大後小」原則,
參考國際間管制規範,修訂燒結工場、煉焦工場及電弧爐的粒狀污染物、
硫氧化物、氮氧化物及戴奧辛排放限值。
同時,加嚴燒結工場、煉焦工場及電弧爐的不透光率監測數據,
每日超過排放限值累積時數不得超過一小時規範。
鋼鐵業電弧爐及燒結工廠為主要的戴奧辛排放源,
此次增訂戴奧辛年移動平均排放限值,要求發布日後3年起,
年移動平均值不得超過0.2ng-TEQ/Nm3,以達成管制目標。
此排放標準施行後,將成為全國最嚴格的管制標準,透過管制標準加嚴修訂,
促使業者汰換設備或提升防制設備效能,協助台中空品改善。